红十字会事务中心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点击数:次
(一)贯彻实施嘉定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红十字会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各镇(街道)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建设,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壮大红十字队伍。
(二)协助区红十字会做好红十字会行政事务,做好红十字会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依法募集物资和款项,实施赈灾救援,开展人道救助、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及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认真做好募捐箱的管理。
(四)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法律、法规及国际人道法的传播,认真做好红十字会网站建设,红十字工作简报、信息的撰写和编辑,筹备策划世界红十字日等大型活动。
(五)制定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计划,开展群众性救护队培训,普及群众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提高市民在突发事件和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落实社区服务工作,抓好红十字服务站建设。
(六)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志愿捐献遗体宣传、组织、登记工作。
(七)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培养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做好婴幼儿、青少年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宣传、缴费、统计、审核、给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协助区红十字会做好文秘、收发、档案、统计、总务、财务、仓库、物资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区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