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39 | 发布机构: | 区红十字会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2020年11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项目新增及终止对象名单公示
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医院证明),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寄住养老院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及配偶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2019年度职工最低工资2480元/月;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无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或配偶收入明显增加;
(二)患者很少使用或未合理使用;
(三)患者逝世;
(四)患者搬离嘉定区;
(五)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1 | 安亭镇 | 西元村 | 沈秀英 |
2 | 安亭镇 | 前进村 | 许玉琴 |
3 | 安亭镇 | 双浦村 | 王玉英 |
4 | 安亭镇 | 龚闵村 | 钱爱娣 |
5 | 外冈镇 | 泉泾村 | 周月娟 |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电话:59537812)。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