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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重度失智老人关怀服务项目执行程序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7日 点击数:次 来源:上海嘉定

    申请条件

    (一)患者本人为重度失智老人、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且居家护理(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诊断的重度失智结论证明);

    (二)患者本人具有本区户籍;

    (三)患者本人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本年度上海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且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上述标准;

    (四)患者年龄60周岁及以上;

    (五)有明确合法的监护人,并能履行监护职责、配合“项目”服务等。

    帮困标准

    每年每人次提供价值近2000元的护理用品(包括成人纸尿裤、一次性尿片和床用护理垫等)。

    申请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接受服务的老人,可向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红十字组织(红十字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二)居(村)委会红十字组织(红十字服务站)在收到申请后,应实地核实并填写“审批表”报街镇红十字会;

    (三)街镇红十字会复核汇总后报区红十字会;

    (四)区红十字会每月8日前审核各街镇报送的资料,若审核通过,于每月8日至1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红十字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各街镇于当月17日前将当月公示的患者信息输入“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区红十字会于当月19日前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批;

    (五)市红会于当月20日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批,并及时将各区配送信息提供给供货单位;

    (六)当月月底前,供货单位配送到各区街镇(节假日自然顺延),各街镇将物品下发到各居(村),再由各居(村)志愿者配送到患者家中。

    资金来源及帮扶人数

    项目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款、单位和个人认捐。帮扶人数按财政批复数和捐款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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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区红十字会 主管主办   联系方式:021-699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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