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项目新增及终止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点击数:次
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病史诊断),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寄住养老院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3020元,且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上述标准;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无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逝世;
(二)患者搬离嘉定区(指户口迁移本区);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况(如进养老院、护理院等);
(四)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1 | 安亭镇 | 陆象村 | 陈德兴 |
2 | 安亭镇 | 兰塘村 | 沈金林 |
3 | 安亭镇 | 罗家村 | 蔡梅英 |
4 | 工业区 | 新宝社区 | 倪振月 |
5 | 工业区 | 朱家桥村 | 宣月珍 |
6 | 外冈镇 | 望新村 | 瞿梅生 |
7 | 华亭镇 | 联三村 | 陈平 |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电话:5953781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