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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器官捐献常见知识问答(三)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点击数:次

    常见知识问答



    一、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志愿登记仅仅是个人捐献意愿的表达,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皆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也可以订立遗嘱。


    能否真正实现捐献需要等到公民逝世后,经严格医学评估并征得亲属同意才能进行,因此进行志愿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实现捐献。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器官捐献?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没有罹患全身恶性肿瘤或感染性疾病等;


    5.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



    三、如何送出这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器官。


    四、只同意捐献某些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获取器官手术之前,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五、器官捐献是否会令遗体遗容受损?


    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恢复遗体原貌, 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捐献全过程体现对捐献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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